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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继续征集2018年度房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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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北京市房山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房山区“十三五”时期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工作任务,加强科技对房山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撑引领作用,推进中关村南部创新城建设,增强我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区科委继续征集2018年度房山区科技计划项目,望认真组织辖区内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工作。

  

附件:2018年度房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

  2018年度房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第一章房山区重大科技项目

  一、项目简介

  房山区重大科技项目是指对接国家、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对接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聚焦“高精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产业化目标,开展核心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以创新为引领的产业体系的项目。

  二、支持方向

  1、在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域,围绕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开展微纳制造技术、重大装备技术、仿生制造、增材制造、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等研发,重点推进现代交通(包括轨道交通、电动汽车、汽车整车、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等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

  2、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重点推进高性能计算、高速互联、先进存储、体系化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核心技术研发;特别是针对金融科技,依托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移动互联、人工智能技术,开展的区块链、系统架构、风险管控、公共云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等前沿技术研发及应用。

  3、在生物医药领域,重大推进精准医疗技术、新型检测与成像技术、高端医疗设备等前沿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等重大疾病,开展的高通量基因诊断、分子免疫、组织工程等前沿技术创新及应用。

  4、在新材料、新能源领域,重点推进石墨烯材料、新型显示材料等核心、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推进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动力锂离子电池等具有带动性的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5、重点推进新兴交叉学科建设、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军民融合产学研结合示范载体建设。

  三、申报条件

  1、在房山区注册、纳税,符合区域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有课题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科技计划课题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课题技术含量高、自主创新性强,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产业化目标明显。
  4、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相关研究经验,对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有较全面的了解,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投入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年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课题。
  5、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研究成果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6、课题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7、申报课题总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

  8、同一单位相同领域申报课题原则上只限申报1项课题;已承担区科技课题尚未完成结题者,其相同领域、相同技术不能再申报本年度课题。

  四、申报材料
  1、《房山区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附件1)。
   2、经属地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房山区科技计划课题建议表》(附件2)。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复印件。
  4、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附审计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复印件),报告内容需包括企业研发投入、已完成研发投入总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
  5、申报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需加盖公司财务章)。
  6、上一年度各税完税情况明细表及完税证明复印件。
  7、证明课题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的查新报告、成果鉴定、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反馈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章房山区重点科技项目

  一、项目简介

  房山区重点科技项目是指支撑房山区技术创新行动计划和可持续发展,以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产业化为目标的开展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二、支持方向

  1、在装备制造业领域,围绕感知、决策、执行等功能的智能专用装备、中高档数控系统与功能部件、航空航天装备等方面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2、在信息技术领域,围绕信息安全软件、工业软件、智能终端软件等方面开展的软件开发,围绕智能感知与交互、未来互联网、智能数据感知、采集、存储等等方面的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3、在生物医药领域,围绕创新制剂、新药、新型医用材料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

  4、在新材料领域,围绕纳米材料、石化新材料、绿色环保材料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应用。

  5、在现代农业领域,开展的种业自主创新、种质资源保护及可持续开发利用;围绕规模化生产开展新型农业投入品研发及应用;围绕农产品深加工、高端葡萄酒酿造等高端农业开展的技术研发及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应用。

  三、申报条件

  1、在房山区注册、纳税,符合区域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有课题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科技计划课题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课题技术含量高、自主创新性强,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产业化目标明显。

  4、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相关研究经验,对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有较全面的了解,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投入项目(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年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课题。
    5、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研究成果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6、课题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7、申报课题总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

  8、同一单位相同领域申报课题原则上只限申报1项课题;已承担区科技课题尚未完成结题者,其相同领域、相同技术不能再申报本年度课题。

  四、申报材料

  1、《房山区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附件)。
   2、经属地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房山区科技计划课题建议表》(附件2)。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复印件。
  4、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附审计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复印件),报告内容需包括企业研发投入、已完成研发投入总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
  5、申报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需加盖公司财务章)。
  6、上一年度各税完税情况明细表及完税证明复印件。
  7、证明课题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的查新报告、成果鉴定、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反馈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章房山区科技创新引导项目

  一、项目简介

  房山区科技创新引导项目是指支撑房山“生态宜居示范区”建设,事关房山区重大民生需求、生态文明建设,包括生态环境改善、卫生与健康、城市建设与精细化管理提升等领域的社会公益性研究及技术推广。

  二、支持方向

  1、在生态环境改善方面,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的节能材料开发和低碳环保技术应用及推广;围绕水资源保护与安全供水技术、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的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

  2、在城市建设与精细化管理提升方面,围绕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开展的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围绕支撑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抢险救险等领域开展的应急处置技术、安全隐患监测技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技术、重大灾难事故逃生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

  3、在卫生与健康方面,围绕疾病预防、临床诊疗、信息化医疗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示范与应用推广;开展的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创新,个性化健康服务、协同医疗、智慧医疗、医学应急救援等新型健康服务技术,创新疾病诊疗和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三、申报条件

  1、在房山区注册、纳税,符合区域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有课题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科技计划课题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课题技术含量高、自主创新性强。

  4、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技术相关研究经验,对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有较全面的了解,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投入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课题。
   5、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研究成果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6、课题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7、申报课题总投资额100万元(含)以上。

  8、同一单位相同领域申报课题原则上只限申报1项课题;已承担区科技课题尚未完成结题者,其相同领域、相同技术不能再申报本年度课题。

  四、申报材料

  1、《房山区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附件)。

  2、经属地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房山区科技计划课题建议表》(附件2)。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复印件。

  4、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附审计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复印件),报告内容需包括企业研发投入、已完成研发投入总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

  5、申报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需加盖公司财务章)。
  6、上一年度各税完税情况明细表及完税证明复印件。
   7、证明课题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的查新报告、成果鉴定、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反馈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

  

  第五章附则

  一、项目实行“项目-课题制”。

  二、不支持全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内的课题。

  三、征集的课题纳入区科委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库,结合重点工作布局筛选论证评估,择优支持。

  四、课题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须能完成课题确定的目标、考核指标及研究开发的内容。

  五、项目征集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六、课题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区科委科技管理科(地址: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1号224室。联系人:王文伟 梁立成  刘博洋;联系电话:89350224),并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