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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重污染日预警——蓝色预警(四级)
  发布日期: 20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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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1日12时至4月2日24时启动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到时即解除预警,请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根据《房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文件要求,房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指令,提醒市民做好必要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
  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

  (3)禁止露天烧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