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5日,根据房山区疫苗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南窖乡食品药品监督管所对南窖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苗使用及储存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对该单位所有疫苗的购进渠道、储存要求及是否购进并使用过媒体曝光的问题疫苗等情况做了详细的查看。
经查,该单位所用的疫苗均有北京市疾控统一配送,储存符合冷链要求,未发现使用过媒体曝光的问题疫苗及长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050-2的百白破疫苗。
下一步,南窖所将继续跟踪该单位的疫苗购进、使用、储存情况,预防遏制重特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保证辖区人民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