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求职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办理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求职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2)房屋所有产权证或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的街道社保所
【办理时间】9月20日至9月30日,或者于次年3月10日至3月20日
【联系电话】61305930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上报至社区居委会;
(2)社保所收取材料初审后上报至劳服中心;
(3)劳服中心审核合格后将自采暖补贴发放到社保所;
(4)社保所将自采暖补贴发放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