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具有农业户口,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具有劳动能力。
(2)已经单位就业或个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
【办理材料】
单位就业:
(1)须持《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及单位介绍信
(2)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个人就业:
(1)人持村就业服务站开具的个人就业证明
(2)《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
【办理地点】南窖乡社会保障事务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61305930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社保所进行申请,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就业登记,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